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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污染防治攻坚战】伊春市印发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
2020年07月06日 来源:伊春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:曲长鑫 选稿编辑:杨秀玲

6月29日,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实现既定的阶段性目标,伊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印发了《伊春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》,切实改善伊春市水环境质量,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
《实施计划》明确了2020年度伊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: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,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、汤旺河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、黑龙江干流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,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;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。

为确保实现工作目标,《实施计划》明确了责任分工,落实了具体任务。明确了市发改、市财政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建局、市水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12个职能部门和10个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。在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、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、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”4个方面提出了“控制用水总量、提高用水效率、科学保护水资源、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、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”等1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;在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、实施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、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、严格目标任务审查”5个方面提出了“提升监管水平、加大执法力度、核发排污许可证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”等9项制度保障措施,以确保伊春市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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