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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气象灾害(暴雪)防范应对工作的通告
2021年11月22日 来源:伊春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:顾珅珅

根据气象部门预报,预计11月21日夜间至23日,我市自南向北有一次全市范围的暴雪天气过程,过程累计降雪量25~45 毫米,新增积雪深度20~30 厘米。本次过程降雪量大,将会出现大暴雪、风吹雪、大风、强降温、道路结冰、能见度低等灾害性天气。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于11月21日10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(暴雪)II级应急响应。为全力以赴做好重大天气灾害防范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重大气象灾害(暴雪)II级应急响应期间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

一、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观测、会商和研判,及时预警,为公众出行、交通运输安全等提供优质气象服务。

二、暂停所有室外施工生产活动,提前对广告牌、临时建筑物、危旧房屋等进行防雪防风加固,妥善安置室外物品。各类旅游景区临时关闭。

三、全市“两客一危”车辆、校车,机关企事业单位通勤车非紧急需要暂缓出行。

四、全市中小学校转为线上教学,幼儿园、教育培训机构等一律停园、停课。

五、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发展情况,及时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,提高见警率,保障城市正常运转。

六、城管、环卫和森工集团要以雪为令,高效开展清雪作业,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。广泛发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驻伊军警部队、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开展清雪除冰会战,为市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保障。

七、供电、供热、供水、供气、通信等部门要组织好应急抢修队伍,落实抢修救援设备,加强运行保障,发生故障及时抢修,确保不停供、不断供、不降标准。

八、农业农村、林草等部门及森工集团要提前对温室大棚、畜禽设施采取必要防护措施,做好农林作物、畜禽的防寒防冻。

九、卫生健康部门要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,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。

十、除生产生活急需外,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,避免雨雪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十一、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启动应急救援电话,及时帮助群众解决急难问题。

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应急救援电话:

伊春市人民政府:0458-12345

铁 力 市:0458-2381057

嘉 荫 县:0458-6196119

汤 旺 县:0458-3532644

丰 林 县:0458-3569119

南 岔 县:0458-3476119

大箐山县:0458-3438119

友 好 区:0458-3298212

伊 美 区:0458-3606259

乌 翠 区:0458-3987339

金 林 区:0458-3736119


伊春市人民政府

2021年11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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